2024年,珠海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扎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4479.0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3.61亿元,同比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1904.93亿元,同比增长4.9%;第三产业增加值2500.52亿元,同比增长2.4%。
一、农业生产稳步增长,现代海洋牧场建设提速
2024年,全市完成农林牧渔业产值133.84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其中,渔业产值105.03亿元,增长6.2%。瞄准大型、深水、智能方向加快海洋装备“升级”,建立“1+N+1”组合模式养殖平台。在“澎湖号”“德海1号”等养殖平台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升级,“伶仃海洋牧场1、2、3号”等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伶仃牧场2号”已下水,近期正式投产。自主研发设计的轻型半潜桁架式养殖平台“格盛1号”已正式下水养殖,已投放章红鱼1.2万尾。2024年底共增加养殖水体约62.5万立方,总养殖水体达110.5万立方。
二、工业生产增势较好,新质生产力引领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0%。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下降2.3%,制造业增长9.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3%。全市“4+3”产业实现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7%,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79.5%,比重较上年提升3.2个百分点。其中,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精细化工、智能家电、新一代信息技术分别增长35.2%、21.4%、15.9%、12.8%、7.2%。全市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5.0%、12.1%,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31.6%、37.8%,增速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平均水平6.0个、3.1个百分点,比重较上年同期分别提升2.5个、1.6个百分点。2024年全市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2家。
三、服务业平稳增长,现代服务业较快增长
2024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4%。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8.7%、8.6%、4.6%、4.4%。1-11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499.98亿元,同比增长9.4%。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342.3%、21.0%、47.2%、11.4%。
四、工业技改投资两位数增长,工业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平稳增长
2024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18.2%。分领域看,工业投资下降27.4%、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1.4%、基础设施投资下降16.8%、民间投资下降14.5%。推进工业、能源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成效逐渐显现,全市工业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3.8%。在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LNG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等项目拉动作用下,全市工业技改投资实现11.9%的两位数增长。
五、消费市场持续回暖,外贸进出口稳步增长
2024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4.68亿元,比上年增长0.2%。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566.69亿元,增长0.7%,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增长7.7%。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中,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较好,粮油食品类、饮料类保持两位数增长,增速分别为28.2%和45.9%。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带动下,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4.2%。2024年,全市接待过夜总人数2036.6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6%。其中,入境游客230.50万人次,同比增长57.7%。2024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3242.11亿元,比上年增长9.4%。其中,出口总额2295.59亿元,增长13.5%;进口总额946.52亿元,增长0.5%。2024年,全市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9.35亿美元,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438家,比上年增长9.9%。
六、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2024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5.16亿元,比上年下降1.5%。其中,税收收入292.87亿元,下降2.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1.6%。全市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8.39亿元,下降3.5%,其中,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九项民生支出433.96亿元,增长1.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6.9%,比重较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2024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315元,比上年增长3.6%。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052元,比上年增长3.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77元,比上年增长5.4%。
总的来看,2024年珠海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经济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附注:
1.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23年珠海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4348.96亿元。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工业增加值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信息来源: 珠海市统计局